Tuesday, August 28, 2018

绿色金融,金融绿化

中国自然环境状况不佳,约20%的耕地被认为受到污染而危及人类的健康,但这些耕地仍然是食品供应链的组成部分。

据估计,中国每年约有100万人因空气污染而早逝,过去三十年中肺癌发病率增长了近四倍。

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巨大的投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中国发展论坛上发布报告称,2015至2020年,中国的主要绿色产业部门每年需要4600亿美元的投资,总计2.8万亿美元。

国际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可持续金融体系设计研究项目也参与了报告的撰写。

中国人民银行将在下月发布第二份绿色金融报告。该报告指出,上述资金多数都来自私有部门,约占85%。该报告以2014年中旬由中国人民银行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可持续金融体系设计研究项目联合发起的绿色金融工作小组的工作为基础。

中国目前的金融体系并不能很好地引导资金流向,从而有助于经济实现具有气候弹性的低碳转型。现在仅有9%的银行贷款符合中国银监会制定的《绿色信贷指引》,与过去相比虽有所进步,但与要求依然相距甚远。

幸运的是也有好消息。中美两国高调达成的气候协议意义重大,反映出两国控制碳排放的雄心。

2014年中国的煤炭消耗量下降超过2%,表明中国最重要的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可能达到了峰值。同年中国清洁能源投资增长32%,达到895亿美元,创历史新高;而美国增长幅度为8%,达到518亿美元,欧洲各国增长率则仅为1%。北京市环保部门称,2014年北京雾霾问题有所缓解,尽管污染物水平还是远超出可接受的范围。

这些进展使我们有理由感到乐观,但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中国金融体系的绿色改革或许正是其中之一。金融市场改革是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中国还有一些人们耳熟能详的改革项目。这些项目如果成功,则能使金融和资本市场管理更加完善,综合性和多样化程度也将得到提高。但是目前,这些改革计划尚未明确反映出中国绿色发展的政策目标。

这一状况可能将有所改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绿色金融工作小组即将发布的报告中指出,“人民银行正在牵头起草中国金融业改革和发展 “十三五”规划,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将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该报告和发展研究中心的报告均考虑了大量可选方案。银行业务方面的建议包括在税收和监管上给予绿色信贷一定的优惠。根据这一建议,中国将建立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框架,包括标准、激励措施、非绿色贷款收益惩罚措施和绿色信用等级等。

最佳实践

证券交易所将要求提交投资者环境报告,鼓励绿色指数和相关交易所交易基金的发展。政策银行,包括近期成立的以国际投资为重点的银行,将结合环境准则和风险管理领域的国际最佳实践,引入借方环境污染的贷方责任制度,并要求特定行业必须购买环境责任险。

央行出台的货币政策以及再融资业务等也将考虑环境影响。

所有这些建议可谓是当今世界上最具雄心、系统性最强的一次绿色金融体系实验。正如发展研究中心报告指出的那样,“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并非出于‘额外的’政绩要求,而是关系到整个体系的效率和成效。”

若没有绿色金融,可能会导致资本配置不当,产生定价错误风险以及长期经济增长放缓。这些问题产生的压力最终会导致金融市场不稳定,从而表现不佳。

2016年G20峰会

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系统化措施可能会融入国际金融管理架构。特别是如果中国在G20峰会这样重要的政策会议上推广上述措施的话,其影响可能会更加深远。

不将行动局限于国内,则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向外延,包括跨境投资甚至签署贸易和投资协定。这方面也有好消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可持续金融体系设计研究项目发现,其他国家同样采取了绿色金融创新举措,特别是在孟加拉国、巴西、印度尼西亚和南非等新兴市场。此外,中国可能会努力将绿色金融融入国际标准,鼓励国际清算银行、金融稳定委员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重要组织机构在这方面采取行动。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并非易事,在国际层面上展开行动则更为困难,一旦构建成功则能带来重大改变,并有助于金融体系适应并推动21世纪经济朝着包容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Wednesday, August 15, 2018

中国三记重拳打击可再生能源浪费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可再生能源行业的领跑者。短短五年,中国在该领域的投资就从390亿美元猛增至1110亿美元,太阳能发电能力增长了167倍,风能则翻了两番。可再生能源的实际利用率也在迅速增长,非化石燃料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从2010年的8.3%提高到2015年的12%,超过了11.4%的既定目标,也为中国兑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15%的哥本哈根承诺以及2030年20%的巴黎承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和其他国家一样,中国也面临着向低碳电力转型的各种挑战。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弃电”,指的是:即便风能和太阳能电厂可以生产电力,电网也无法将其并入。2015上半年,中国将近10%的太阳能发电能力未被利用,而全年被浪费的风力发电则高达15%。在甘肃、宁夏、黑龙江、新疆和云南等省份,这种情况更加严重。

中国的《可再生能源法》禁止“弃风弃光”,但问题依旧,部分在于技术原因。但是,绝大部分原因并非技术性的。在实践中,化石燃料发电厂比可再生能源有优先权,在中国这样一个燃煤发电产能大量过剩的国家,给太阳能和风能留下的空间就更小了。另外,可再生能源布局整合如何落实也缺乏明确安排。因此,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发展必须更好地制定和落实政策。据媒体报道,中央政府已经下令13个省份暂缓核准自用煤电项目,15省缓建已经批准的项目。政府还制定了一个煤电建设风险预警机制,预测并阻止地方政府作出让未来煤电过剩恶化的决策。根据未来三年的预警信号,28个省级电网区域的预警状态为预警程度最严峻的“红色”,这要求地方政府暂停批准项目,企业也要重新考虑投资。中国政府此举的目的是通过遏制占主导地位煤电的进一步扩张,防止煤电与可再生能源发生破坏性的竞争。

第二:通过“管理办法”保证上网可再生能源电力的销售

三月份出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为风电和可利用规模的太阳能发电设置了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保证这些项目的成本回收并取得合理的利润。办法中首次提出,如果化石燃料发电挤占了可再生能源的保障性收购份额,就要对其作出补偿,这样一来,化石燃料所挤占的这部分市场的发电成本就会提高。在保障性收购之外,《办法》也鼓励可再生能源以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参与电力市场。由于可再生能源的边际成本较低,这一举措可以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规模。另外,《办法》对于其他可再生能源形式,如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分布式太阳能发电等,也都规定了保障性收购。

《办法》还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管理者、化石燃料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厂,以及电网公司的角色和责任,为切实执行提供了必需的清晰界定。

《办法》的出台,使中国向着
绿色电力调度系统的建立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所谓“绿色电力调度系统”,就是对可再生、高效、低碳的能源进行优先调度,这也是习近平主席在2015年9月的《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呼吁建立的。

第三记:制定可再生能源消费和发电目标

中央政府还发布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为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波浪能和潮汐能等)发电制定了最低消费目标。如今已经有31个省份定下了2020年的消费目标,从5%到13%不等,将大大激励地方政府对可再生能源进行整合。

与此同时,“指导意见”还要求电力企业到2020年要实现非水力可再生能源发电在总发电量中至少占比9%,也就是说差不多要在五年内翻一番。它还明确了设立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的目标,在该机制下,电力企业可以出售或购进可再生能源,通过这种方式来满足上面提到的要求。

数据来源:2010-2014年数据来自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15年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要求量来自国家能源局。